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咸豐八年林利貞等人同立典契字

本物件為咸豐8年(1858)12月,林利貞、林熊,承父遺下橫圳庄南勢應份水田,今因乏銀別用,願將此田出典,黃其出首承典,議定典價銀六大員,其銀即日交收取訖,其田無租銀無利,限典八年,自咸豐乙未春起,至丙寅年冬止,限滿之日,業主備出典契銀清還贖回典字,如銀未還依舊收租抵利不敢異言,恐口無憑,同立典契字。契紙一張,保存良好。無戳記。立約人林熊、林利貞;為中人林媽枝;代筆人林英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利貞
  • 日期
    年代: 咸豐捌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