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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七年林義立轉典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57年(咸豐7年)林義立轉典契字,共1張,契面上各人名下皆有花押。立轉典契字人本街移往葫蘆墩街林義有明典過王如松覌水田一段,坐落土名大甲新庄土圍外北勢坑口大路墘,今因乏銀費用,將此水田出典,先問房親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大甲街陳三傳觀兄弟等出首承典。價銀97大員,戳記3枚。當日三面言議,付銀主掌管,恐口無憑,合立轉典契字又繳印契併帶上手契,付執為炤。有光緒15年紅單驗訖標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義
  • 日期
    年代: 1857~188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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