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光三十年胞叔讚緒等六人立合約字

本物件為道光30年(1850)2月,胞叔讚緒、七六,姪天生、孚如、辞達,孫良安,前年祖父在日所有建置基地之業,經公親酌議鬮分定管,唯有留存書租、公租、公店等項,尚未有次序輪流以應事務,爰是叔姪相議邀請公親族長,將基地留存、書租、公租、公店等項,再立鬮分定準,自立約以後,宜各自遵約而行,各管各業,斷不爭長競短,致傷和氣,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同再立合約字。契紙一張,保存良好。無戳記。立約人讚緒、七六,天生、孚如、辞達、良安;場見人文恭、光圖、文宅、文播;公親人向榮、吳龍觀;代書人永福。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讚緒
  • 日期
    年代: 道光參拾年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