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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三年黃寶等九人向臺中地方法院大甲登記所提請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

本物件為明治43年(1910)4月22日,苗栗三堡山腳庄七四號黃寶等九人,向臺中地方法院大甲登記所,提請頂腳踏庄二筆土地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公文用紙七頁,邊緣有皺摺。頁間有騎縫章,一枚「臺中地方法院大甲登記所印」,一枚「郭成」私章隨壓於名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寶
  • 日期
    年代: 明治四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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