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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三年黃海等十人向臺中地方法院大甲登記所提出的土地業主權移轉登記

本物件為明治43年(1910)4月22日,苗栗三堡大甲街黃海等十人向臺中地方法院大甲登記所提出的土地業主權移轉登記;以及明治45年(1912)2月8日,苗栗三堡橫圳庄已故黃炳寅繼承人黃長庚,向臺中地方法院大甲登記所提請持分業主權相續登記申請書,後附土地表示。公文用紙二十二頁,邊緣皺摺有污漬。頁間皆有騎縫章,五枚同款「臺中地方法院大甲登記所印」,二枚私章各自隨壓於名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海
  • 日期
    年代: 明治四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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