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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九年黃炳寅向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大甲登記所提請的業主權取得登記

本物件為明治39年(1906)8月30日,苗栗三堡橫圳庄八十五號黃炳寅,向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大甲登記所提請的業主權取得登記,及名下土地厝地建物登記表示。書紙八頁,皺摺邊緣耗損。六枚騎縫章,一枚「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大甲登記所印」,一枚私章壓於名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炳寅、黃炳寅
  • 日期
    年代: 明治參拾九年八月參拾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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