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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苗栗廳第十九號契尾給卓亦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12月6日苗栗廳第19號契尾給卓亦,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巧江海,住在仝堡仝街,於西元1889年(光緒15年)4月把土地賣給卓大前相續人卓亦即卓遠,住在苗栗三堡大甲街。所賣土地位於苗栗三堡知高庄,下則園土地3分8厘4毛小租權。所賣價格金為20円也,納契稅銀金60錢也,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901~19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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