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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鐵砧山腳庄許其琛立憑納大租約字

本物件為明治36年(1903)舊11月28日,鐵砧山腳庄許其琛因有下大安庄田十三筆,應納巧勝材大租粟五十石,今般大租名寄帳申告,認納大租粟三十石,尚殘大租粟二十石,每年應納交巧勝材收回,倘日後大租權改為官有,其申告外之租亦同此約字作為廢紙,恐口無憑,立憑納大租約字。公文用紙二張,保存良好。三枚私章各隨壓於名下。立書人許其琛。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許其琛、許其琛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六年舊十一月廿八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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