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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四年大甲西新社業主巧香娘及巧烏韮同立再添贌耕收磧地銀字

本物件為道光24年(1844)10月,大甲西新社業主巧香娘、巧烏韮,承祖父遺下水田三處,今因乏銀別置,與原佃陳迎春言議再添贌出磧地佛銀九十大員,合計前收磧地銀,共收磧地銀九百一十大員,銀即日交收取訖,水田界內及泉水埤水圳溝水等盡付銀主前去掌管耕種,其田限十年為滿,自道光乙巳年春起至甲寅年冬止,香娘等備足字內銀取贖原田字,如至期銀項未便取贖,依舊銀主掌管,恐口無憑,同立再添贌耕收磧地銀字。契紙一張,多處破損。九枚戳記,六枚同款「業主歐翌圖記」,一枚模糊不可辨認,一枚「理番分府給德化社總通事潘吉成長行戳記」,一枚「加巳信記」。立契人巧香娘、巧烏韮;代筆東加己;為中葉圭觀、魏清海;在場福永錫;知見巧興宗、潘言成、東超秀。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巧香娘
  • 日期
    年代: 道光貳拾肆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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