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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八年竹南四保大甲東庄陳慶等人合同立退耕字

本物件為咸豐8年(1858)9月,竹南四保大甲東庄陳慶、陳超、陳番王等,承祖父遺下鬮分應份明贌過新社番巧贊秀、巧今娘水田二段,今因乏銀費用,本庄宗親陳德出首承耕,議定磧地佛銀四百零七大員,其銀即日交收取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陳德前去耕作掌管,每年配納番業主大租粟八斗正,六月給單完納,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合同立退耕字。契紙一張,幾處破洞。無戳記。立契人陳慶、陳超、陳番王;在場人劉氏;為中人李林;代筆人朱逢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慶
  • 日期
    年代: 咸豐捌年玖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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