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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九年大甲東社婦東春凉立開墾永耕字

本物件為光緒9年(1883)11月,大甲東社婦東春凉,承祖父遺下馬鳴埔庄東畔埔園一所,前因租上交蚋四老無力耕作,頂竹圍庄漢人張三元、張改子承贌,當面議定承贌磧地銀三十二大元,交付交蚋四老,隨即踏明四界交付銀主前去開墾,歷年納大租粟三斗正,因東春凉招夫東加己外出,同治13年(1874)春兄東興冒認開墾永耕字,收去墾價銀四大元,今春凉與加己回方知其情,前來業佃商議,三元、改子子孫三房張久年、張大成、張春芳等再備出開墾永耕價銀一元八角交付東春凉,收入足訖,前後三次總計收佛銀三十七元八角,自此一墾,春凉不敢言添言贖,恐口無憑,立開墾永耕字。契紙一張,保存良好。七枚戳記,四枚同款「交蚋四老自記」,一枚「理番分府給大甲東社業戶東源益長行戳記」,一枚「清賦騐訖」,一枚「新竹縣正堂徐給大甲東社番業戶東福森戳記」。立契人東春凉;知見人春夫東加己;為中人葉在觀;代筆人郭迎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東春凉
  • 日期
    年代: 光緒玖年十一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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