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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大甲東社東安所立開墾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光緒17年(1891)10月,大甲東社東安,承祖父遺下馬鳴埔庄東花紅埔園一處,今因乏銀別創,願將此園出賣開墾盡根,頂竹圍庄漢人余回出首承買,議定時值開墾盡根價銀二十六大員正,銀即日交收取訖,其埔園隨即照界踏明,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永為己業,自此一賣千休,寸土不留,日後安及子孫永不敢言找言贖,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開墾盡根契字。契紙一張,略有破損。六枚戳記,四枚同款「林武力蒲氏記」,一枚「大甲東社東正義信記」,一枚「苗栗縣正堂林給大甲東社番戶東□春戳記」。立契人東安;知見東正義以印代簽;為中人劉心婦;代筆人賴天河。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東安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柒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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