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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一年中港社眾人外安等合立給墾佃批字

本物件為嘉慶21年(1816)11月,中港社眾外安等人,承祖遺下塩水港山湖一所,離社甚遠無力耕作,迫近內山生番出沒,欲往耕墾隘費浩大,與其棄置莫如出給,許善長出首承墾,當日議值埔底銀五十大員正,其銀即日交收取訖,其地即照四至界址踏付許善長前去自備工本,墾成田園永為己業,該地險要,年間應貼隘丁糧費不少,不能照例按甲徵納大租,自嘉慶25年(1820)始,三年開荒以後,每年早季徵納安等口糧大租粟二石正,永為定例,豐凶不得加減,應貼隘丁口糧辛勞,俱係佃人自行支理,無關安等之事,恐口無憑,合立給墾佃批字。契紙一張,八枚戳記,四枚同款「理番分府給中港社土目加己長行戳記」,一枚「理番分府給中港社番差登雲長行戳記」,三枚無法分辨。立約人烏肉、大瑞珍、知高、外安、買萬肉女、烏螺、得生、孝散、南武力、合歡軂頗、什班打曰、烏蚋阿保、田九;代筆人王以寧;為中潘水全。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外安
  • 日期
    年代: 嘉慶貳拾壹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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