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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二年三張犁庄林陣立典埔園契字

本物件為咸豐2年(1852)正月,三張犁庄林陣,於道光18年(1838)自置開墾日南社吉充、男六九張犁庄埔園一處,今因乏銀應用,願將此開墾埔園出典,林花出首承典,言議時值典價佛銀三十三大元,其銀即日交收取訖,埔園隨即立契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逐年晚季配納大租粟三斗正,埔園約限十二全年,自壬子起至癸亥年冬止,限滿之日,備足佛銀,銀還園還,若銀未還,依舊銀主前去掌管,不敢異言,恐口無憑,立典埔園契字。契紙一張,無戳記。立契人林陣;代筆人林景伯;為中人李喜祿。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陣
  • 日期
    年代: 咸豐貳年正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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