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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五年黃倫等二人賣斷盡根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25年(道光5年)黃倫等2人賣斷盡根田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官府用印1枚、「理番分府給大甲東社通事□元生長行記」1枚。立契人為黃仁等2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荒埔、厝第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大甲東庄後胡中埔仔,帶泉空埤水。黃倫仁等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荒埔等項賣給林志聰。交易金額為佛番銀40大員。此約蓋有理番分府給大甲東社通事□元生長行記戳記,表示此筆土地與熟番有關,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倫等2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伍年十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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