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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六年後壠社李天福合立重約增典字

本物件為道光6年(1826)8月,後壠社李天福,因先年將新港社等庄佃賴石溪、彭雲化、李氏李連生、李父通、李良春等份下每年應納福私租大租穀七十三石六斗七升典過杜就記、杜次君佛銀二百七十九大元,將租對佃付其徵收抵利,今杜就記、杜次君酌減利穀,再增典出佛銀六十一大元,併前合計佛銀三百四十大元,每元全年貼利穀一斗五升,不均年限備齊母銀取贖原典字,今欲有憑,合立重約增典字。紙一張,十一枚戳記,一枚難以辨認,三枚業主李天福,六枚淡防分府給後壠等四社李添福戳記,一枚理番分府給後壠社甲首森桂長行戳記。立約增典字李添福親筆;知見人胞姪金聲;為中人森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天福
  • 日期
    年代: 道光陸年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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