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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八年毛元球賣杜根契

本物件為乾隆28年(1763)毛元球賣杜根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官府用印1枚、官府用印半截戳記1枚、「後壠等新港社圖記□」1枚。立契人為毛元球。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園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新港仔馬龍潭,年載業主合歡大租粟。毛元球因乏銀別用,將此埔園賣給董德良。交易金額為劍銀35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毛元球
  • 日期
    年代: 乾隆貳拾捌年玖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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