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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六年竹塹社業主衛魁炳等二人杜賣盡根山岡埔園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80年(光緒6年)竹塹社業主衛魁炳等2人杜賣盡根山岡埔園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4,為光緒拾伍年字號用印1枚、「紅單原契」半截戳記1枚、「竹塹社業主衛魁傳記」2枚。立契人為竹塹社業主衛魁炳等2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薗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橫岡頂埔,帶大租銀1大員。衛魁炳等人因乏銀應用,將此埔薗賣給陳添祿。交易金額為佛銀36大員。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竹塹社業主衛魁炳等2人
  • 日期
    年代: 大清光緒陸年歲次庚辰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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