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三年蔣春壽等二人杜賣盡根水田契字

本物件為光緒3年(1877)蔣春壽等2人杜賣盡根水田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為「福建臺灣縣布政使司印」1枚、「福建臺灣縣布政使司印」半截戳記1枚、「新竹縣邑用印」4枚、「新竹縣邑用印」半截戳記3枚、「特授淡水分府□給竹北一堡□□□□□□□□戳記」1枚、「塹社□廖阿閏記」2枚、「奉憲諭歸兼辦推收過戶本城榷騐契圖章」1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蔣春壽等2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下南片流民窩口庄,配納大租粟。蔣春壽等2人因洪水冲壞,將此業賣給陳萊生。交易金額為佛銀6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蔣春壽等2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叁年歲次丁丑九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