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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五年郭乃發賣根盡契

本物件為嘉慶25年(1820)郭乃發賣根盡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淡水廳邑用印」1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淡分府給□□庄□□□□貴戳記」1枚。立契人為郭乃發。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地1塊。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美里庄即新興庄北勢。郭乃發因乏銀湊用,將此埔地賣給姪開敏。交易金額為價銀130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郭乃發
  • 日期
    年代: 嘉慶弍拾伍年庚辰七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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