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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年衛里孛旦等二人杜賣盡洗根水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15年(嘉慶20年)衛里孛旦等2人杜賣盡洗根水田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理番分府給竹塹社通事錢榮選長行記」1枚、「理番分府給竹塹社土目□答禮老□長行戳記」2枚。立契人為衛里孛旦仝男加已旦等。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六股庄,帶大坡圳水。衛里孛旦父子因乏銀應用,將此水田賣給堂兄文興。交易金額為佛頭銀200大員。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衛里孛旦等2人
  • 日期
    年代: 嘉慶貳拾年乙亥歲玖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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