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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年北投社通事本生所立給批明字

本物件為道光2年(1822)閏3月,北投社通事本生,因前年謝榮有給土目山批契字在紗帽山,四至界址明白,連桂不知,誤斬龍身開剝風水,傷碍謝榮祖墳,謝蒲前來喝止,言有給山批字為據,後公親徐保元勸和,謝蒲備出佛銀六元,依連桂灰土及工費,連桂再擇別處,日後不許圖葬界內,恐口無憑,立給批明字。紙一張,三枚戳記皆為理番分府給北投社通事本生。立給批明字通事本生;公親徐保元、連桂;代筆陳文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連桂
  • 日期
    年代: 道光貳年閏參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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