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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元年陳文江等所立抽出山場字

大正元年陳文江等所立抽出山場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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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元年陳文江等所立抽出山場字

本物件為大正元年(1912)12月,陳文江、陳呆承祖父與拾貳服合夥開闢分管應得山場田業三處,今因出賣予李阿文、方金屋,協議留存山場五小段,分別描述五小段界址,立抽出山場字。紙張一張,一枚林野調查驗訖戳記,三枚私章,立契人方金屋、李阿文;知見人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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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作者
作者: 李阿文
日期
年代: 大正元年拾二月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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