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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三年賴祈生等立歸管盡根字;光緒十五年布字第肆百肆拾號右給臺灣縣業戶六義之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87年(光緒13年)12月賴祈生、祈財、祈慶、慶祿、阿惡、阿猛立歸管盡根字,有承祖長清公遺下水田2叚、竹園1所,址在后壠仔庄東勢洋土名頂瓦窯,今因乏銀缺用,愿將此田厝地竹一盡歸管托中二房六義,議定時價銀120大員,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秉筆人:黃吉文 為中人:堂侄傅種 在場見人:祈生母親潘氏、阿惡母親林氏 蓋興保清賦局 此契尾是西元1889年(光緒15年)4月布字第440號右給臺灣縣業戶六義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賴祈生等,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田位於后壠仔賣與揀東業戶六義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84兩,納稅銀2兩5錢2分。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賴祈生等6人,六義、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87~188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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