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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五年茂等叔姪承祖遺水田相商將此業以為祀田各房輪流奉祀祖宗合同所立約字

本物件為道光5年(1835)9月,堂叔茂、好成,堂姪屬,承祖遺大湖溪墘水田一處,今因叔姪分纂,祖宗年節祭祀不能共祀,叔姪相商願將此業以為祀田,為各房輪流奉祀祖宗祭祀之資,自今以往議定之後,此業各房子孫不得典借他人財務以致失墬,今欲有憑,合同立約字。契紙一張,僅存契字,無戳記。立契人好成、堂姪屬;代筆鄭誠;公親湯盛。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好成
  • 日期
    年代: 道光伍年玖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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