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清道光年間理番單位清丈雞油埔養贍田園所立丈單

本物件為清道光年間,理番單位清丈雞油埔養贍田園,經丈傅娘愛所承典阿目滿腮田地為六分六厘八毫一絲,每年應納養贍田租穀五石三斗四升四合,當日議定給立合約,憲示每田納租八石,因該地迫近生番,將每甲八石抽出穀四石付墾佃人為雇募鄉勇、修築陂圳之資,仍穀四石歸屯丁養贍,除貼墾佃外,每年仍實納屯丁養贍租二石六斗七升二合正,按早晚兩季向佃徵收給發屯丁,立丈單付執,不得遞議,永為執照。紙張一張,戳記二枚,一枚字跡不清,另一枚為理番分府給樸仔籬社通事印章。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理番憲
  • 日期
    年代: 道光□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