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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潘馬下六阿郭立盡根賣渡番額租收銀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潘馬下六阿郭立盡根賣渡番額租收銀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5,為印章5枚。立契人為埔裡社番潘馬下六阿敦,有承先祖元崎仔脚社番婦六下阿沐仝男阿敦茅格,遺管水田額租1處,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元大埔屋庄背,現土地調查過在車路墘庄。因馬下六乏銀應用,將此伙食額租6成,並前典額租盡根賣與原業主廖嚴、管理人廖乾,交易金額為龍銀60圓。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馬下六阿郭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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