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慶十五年施寶樹立賣盡根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10年(嘉慶15年)施寶樹立貴盡根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4,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臺灣縣布政使司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5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寶樹堂課租記」3枚。立契人為施寶樹,有本館戶張爾之子再主等水田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大庄田尾本館,年設納大租粟。因張再等耕作不時,深欠大租,正其田價銀不敷,無力耕作納完課租,將田退還本館變賣完納。國課托中送與康魁觀,交易金額為價銀11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10~181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