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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年業主施立給契字

本物件為嘉慶□年10月業主施立給契字。內容為嘉慶□年10月,立給契字業主施,因本館下有原佃鄭克信繳館水田1叚,坐在阿媽厝湳底。田額1甲9分正;又1叚,坐在阿媽厝庄後,田1甲3分7厘9毫04忽,界址四至明白。2叚共田3甲2分7厘9毫04忽。茲因原佃鄭克信積欠課租甚多,無力清完,即將此田繳館聽業主變售抵課。茲阿媽厝庄佃陳惠亨乏田耕作,托中到館給去耕作,內因拋荒難以開剝恩免,去田5分7厘9毫04忽,除免外寔田2田7分正,年應納本館大租乾凈好谷21石6斗正;車工水銀依例完納,不淂短欠。即日收過盤儀銀18員,其田聽惠亨前去用力耕作為業。至於原佃克信積欠舊租水銀,倘日後到館清楚,其田聽業主俻盤儀銀18員取贖,惠亨不得刁難。自嘉慶6年(1801)起,惠亨早晚二冬完納課租、車工水銀明白,本館應給完單付执為據。惠亨斷不得以有完單與原佃私相受授致累前欠舊租無着。今欲有憑,合立給契字為炤。中人黃裕舍、□罕奇;代書館是施永業;業主施,用印「□□□德堂課租圖□」5處。又物件上有粗紅框印,字體不明之印2處;「□□□」印2處;共印記9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惠亨、鄭克信、 業主施
  • 日期
    年代: 嘉慶□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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