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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一年張振發號等仝立分田契合約字

本物件為光緒11年(1885)蒲月(5月)張振發號張新發號仝立分田契合約字。內容為光緒11年(1885)蒲月,仝立分田契合約字人張振發號、張新發號,窃謂業既有光緒5年間(1879)竝出本銀計5742大員正,合夥仝明買過張甡記水田及山埔1所,坐址和美土名後厝庄。其東西南北四至界及大租水源俱各登在買盡根契內皆有明白,併帶茅屋□寮、牛椆、稻埕、菜園、牛路、什物等項,壹切在內。茲者此物業合齊而同管,未有分界,均收小租粟。茲股內相商,防恐賢愚不一,爰是□請族親到處□議將□買契卷1宗上下手,照配拈鬮為定,對半均收。立約為憑,俱見至公無私。此係二比悅從,是所厚望也。今欲有憑,仝立合約字1式2紙,各執存炤。代筆人族親其英;在場見人族親建良、光拔;仝立分田契合約字人張振發號、張新發號。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振發號、張新發號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壹年蒲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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