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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新竹廳第六十五號契尾給洪江河

本物件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7月25日新竹廳第65號契尾給洪江河,其內容載明立賣渡人王福,住在新竹北門大街外,於西元1903年(明治36年)5月14日把土地賣給洪江河,住在新竹北門外70。所賣土地位於竹北二堡福興庄土名後湖仔242、254、227、219、266、250、259、237、263、272、239、243、234、235、221、232、233、202、168、284、224、230、201、218、167、223、240、236、238、244、231番、竹林二堡后湖庄土名埔頂45、44番,田3甲6分6厘9毛小租權、田7分1厘5毛5絲共有權、畑17甲2分7毛共有權、畑11甲6毛共有權、原野20甲2分6厘2毛5絲共有權、原野11甲4分5毛、池沼14甲3分、建物敷地9分6厘7毛、畑2分4厘8毛、原野3甲9分1厘2毛共有權,價格為金60円,納稅銀金1円80錢,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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