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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年張保寧立杜賣盡根水田屋宇物業契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張保寧立杜賣盡根水田屋宇物業契銀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保字」印1枚。立契人為張保寧,緣先年承祖父遺下鬮分,兄弟應得共有水田物業1處,杜賣物所在地點為石崗仔庄,帶坑源圳水。此業原係2房作7股均分,保寧兄弟應得1房,共有2股之業。因乏銀別創,將應得1份之業,出賣與胞弟張龍保、胞侄張桂樽、吉三人。交易金額為龍銀366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97~189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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