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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年劉守芳等仝給分租合約字之二

本物件為光緒20年(1894)12月劉守芳李慶接嚴泉扶仝給分租合約字之二。內容為光緒20年(1894)12月,仝給分租合約字人劉守芳、李慶接、嚴泉扶,3人合夥津銀共買王啟榜叔侄水田屋宇1處,坐落土名石岡仔烏樹林庄,共大小租谷234石4斗,按作4谷均分,劉守芳2股,津銀2470元,應得大小租谷117石2斗;李慶接1股,津銀1235元,應得大小租谷58石6斗;嚴泉扶1股,津銀1235元,應得大小租谷58石6斗。此係股內按定租額各分各得,其逓年錢粮水租照4股配納,口恐無憑,仝給分租合約字3紙1樣,各执1紙為炤。為中人張乾和;代筆人許汝昌;仝給分租合約字人劉守芳、李慶接、嚴泉扶,均畫押為證。物件上有「竹塹社波羅汶業戶錢文標記」1枚;業主用印「錢茂祖記」1枚;以及勘合用印4處,共印記6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守芳等3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弍拾年拾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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