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四年楊樟等二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明治34年(1901)楊樟等2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5,為「彰化縣印」半截戳記2枚、印章3枚。立契人為線東堡柴仔坑庄楊樟等2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蘇九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柴坑仔庄東勢洋,配納地租金78錢、配納黃大租谷1石2斗扣4成。楊樟等2人因乏銀別用,將此水田賣給仝堡祖廟街楊景明。交易金額為價銀240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楊樟等2人
  • 日期
    年代: 明治叁拾四年壱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