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西元1906年(明治39年)魏賢溪等3人立杜賣盡根水田池沼及壙地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印章1枚。立契人為新竹廳竹北一堡新竹街土名北門魏賢溪、魏經惠等,有承祖父遺下水田1所2叚,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苗栗廳苗栗一堡新港庄土名埔頂第50番六則田、第51番池沼3分、52番池沼、仝所第53番池、仝所第55番池沼、仝所第56番六則田3甲7分,計66筆。此業賣與陳秋貞、陳秋能兄弟,交易金額為價金2550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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