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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一年王清森立杜賣盡斷根山園埔地契字

本物件為明治31年(1898)王清森立杜賣盡斷根山園埔地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印章1枚。立契人為王清森。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山園埔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六股庄,帶大租葉家供納、每年官糧照例。王清森因乏銀湊用,將此山埔賣給羅運進父子。交易金額為22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清森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一年戊戌歲十一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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