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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十年洪主等二人立杜賣盡根田薗契字

本物件為道光30年(1850)洪主等2人立杜賣盡根田薗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洪主等2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薗地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新埔街頭。洪主等人因乏銀別創,將此田薗賣給蔡阿真。交易金額為佛銀2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洪主等2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叁拾年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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