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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七年劉元惠立杜絕賣店地契字

本物件為嘉慶17年(1812)劉元惠立杜絕賣店地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劉元惠。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茅店1所、前後2進。杜賣所有物地點不詳。劉元惠因乏銀,將此賣給恒濟。交易金額為佛首銀25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元惠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柒年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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