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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三年錢茂祖兄弟立遜讓水字

本物件為嘉慶3年(1798)2月錢茂祖兄弟立遜讓水字。內容為:嘉慶3年(1798)2月,立遜讓水字人,錢茂祖兄弟,承堂兄水田新埔大屋場庄,四至界址分明。原帶霄裡坑枋藔圳水,通流灌蔭,充足有餘。茲因表親洪仲廉叔托親前來商議,懇求讓出水伍分,及田中灌蔭之水。古今上流下接,佃戶人等不得混爭,橫行移開圳路等情。 仲廉表叔面奉荼儀銀元付祖親收訖,其水分照約付廉子孫,永遠掌管,通流灌蔭,上流下接。此係姻親二比意愿,兩無迫勒。今欲有憑,立遜讓水字1紙,付執為照。知見用印「理番分府/給竹塹社通事里老允安榮長行記」1枚;立遜讓水字,用印「錢榮□□」2處,共印記3處。在場中人徐元信公;代筆弟茂才均畫押為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錢茂才
  • 日期
    年代: 嘉慶叁年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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