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八年蔡緝光立遜讓盡根瓦店連地基契

本物件為西元1905年(明治38年)4月蔡緝光立遜讓盡根瓦店連地基契,有承祖父遺下兄弟鬮書內應得瓦店1所,坐址在新埔街,其地番係第26之2,東至緝光牆心毗連為界、西字金球自己牆心毗連為界、南至金球自己牆心毗連為界、北至天街滴水簷為界,四至俱明,因胞弟金球需用,讓與時價金100大員,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在場叔姪:龍貴、華生 說合中:叔阿瑞、旭敏、吳阿明 知見人:藍祺壽 代筆人:陳俊海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905~190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