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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

本物件為西元1930年(昭和5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張數為5張。戳記有31,為「臺北地方法院苗栗出張所印」1枚、「臺北地方法院苗栗出張所」半截戳記2枚、字號用印1枚、印章22枚、印章半截5枚。賣主鄭清雲,苗栗郡苑裡庄南勢林53番地;買主為賴阿憑。末尾記載表示不動產之所在,共1筆,持分4分。賣渡不動產所在地點為苗栗郡苑裡庄。契約成立日期,西元1930年(昭和5年)10月2日。不動產之賣渡行為,交易金額為賣渡代金900円。在收領到賣渡代金之同時,即不動產表示所有權全部轉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30~193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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