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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三年蘇奮等二人山崗賣買證書謄本

本物件為西元1910年(明治43年)蘇奮等2人山崗賣買證書謄本,公證第586號,張數為5張。戳記有20,為「臺北地方法院苗栗登記所印」1枚、「公證官吏臺灣總督府法院書記」1枚、「公證官吏臺灣總督府法院書記」半截戳記8枚、「林野調查驗訖」1枚、大「印」字印3枚、小「印」字印5枚、「印紙貼用濟」印1枚。公證官吏臺灣總督府法院書記牟田新太郎。賣主為蘇奮、蘇塗;買主為賴阿憑。杜賣物所在地點為苗栗二堡石頭坑庄土名石頭坑字牛□窩所在一山崗壹個所,契約時間為明治43年11月30日實地双方立會踏查。交易金額為價格金68圓。此契約蓋有「林野調查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在林野調查事業中所確認的所有權歸屬。林野調查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殖產局所進行的調查事業,以查定林野之官有或民有的歸屬認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10~191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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