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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三年蘇輝為賣買公正證書申請必要家屋證明願

本物件為明治43年(1910)11月19日蘇輝為賣買公正證書申請必要家屋證明願。內容為明治43年(1910)11月19日,戶籍新竹廳苗栗二堡山脚庄124番地,家屋所有人蘇輝,其家屋位置為苗栗二堡石頭坑庄土名石頭坑93番地;家屋種類及棟數、坪數為土塊造茅葺平家1棟,建坪17坪。因賣買公正證書申請必要,證明為蘇輝所有。此致新竹廳長家永泰吉郎。代書人劉長登。物件上有「蘇輝」、「劉長登」用印各1枚,以及「新竹廳/明治43年12月19日受財地第309號」戳記1處,共3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蘇輝
  • 日期
    年代: 明治四拾參年拾壹月十九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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