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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三年蘇塗等受委任狀

本物件為明治43年(1910)11月13日蘇塗、蘇奮受委任狀。內容為明治43年(1910)11月13日,買主賴阿憑委託蘇輝,為新竹廳苗栗一堡苗栗街703番地劉長登契約事項之公證,向臺北地方法院苗栗登記所辦理申請相關山埔賣買契約公正證書。契約條款:一賣買代金68圓,苗栗二堡石頭坑庄,土名石頭坑,字牛欄寫所在;一山埔1所,東至崁頂倒水為界,西至蔡家坑底為界,南至埋石為界,北至崁頂倒水為界。東西40丈南北62丈。同所。一山埔1所,東至蔡家坑底毗連為界,西至窩內崁頂透出余高蜜90番畑毗連為界,南余金鳳92番畑毗連為界,北至蔡家埋石為界。東西40丈、南北58丈;一以上界內所有竹木、菓樹、雜樹木一切;一金錢受授年月日:明治43年(1910)11月12日。代理人係新竹廳苗栗二堡山脚庄124番地農業蘇塗,生於明治25年(1892)4月28日。物件上有「蘇塗」、「蘇奮」用印各3枚,共6處。右上貼有「日本政府收入印紙2錢」印花貼紙1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蘇塗等2人
  • 日期
    年代: 明治四拾參年拾壹月拾参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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