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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相續人黃秋等向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提土地共有權相續登記申請書

本物件為昭和5年(1930)10月相續人黃秋黃駿傑向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提土地共有權相續登記申請書。內容為昭和5年(1930)10月,由代理人安村仙太郎辦理相續人黃秋、黃駿傑相續繼承土地一筆,座落員林郡埔塩庄瓦磘字西勢湖第548番田地,土地登記第239號順位7番3冊77丁,各持分1/4,相續日期為昭和5年(1930)3月17日起,登記目的為取得共有權。課稅標準依持分1/4,價格金為794円,登錄稅則為金11円91錢。附件文書有申請書副本1通、戶口抄本2通、子孫系統證明書1通、委任狀1通。代書書記料金45錢,臺中地方法院所屬司法代書人許經寶,用印「司法代書人許經寶」1枚。物件上另有「員林出張所」用印3處;安村仙太郎用印「安村」4處;印鑑編號用印2處;土地登記號用印1處。代理人「郭璠」用印2處,劃記刪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秋等2人
  • 日期
    年代: 昭和五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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