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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借用人施丁印致金主連河土地持分抵當權設定金錢借用證書

本物件為昭和5年(1930)7月拾8日借用人施丁印致金主連河土地持分抵當權設定金錢借用證書。內容為昭和5年(1930)7月18日借用人施丁印以坐落員林郡埔塩庄瓦磘字6筆土地設定抵押,向金主連河借出債權額金2000圓,清償日期為昭和8年(1933)7月18日,利息為年利金15%,利息支付期為每年1月、7月的18日分次繳納;延滯利息為本金每百円每日利率金5錢。代書書記料金1円20錢,臺中地方法院所屬司法代書人安村仙太郎,用印「司法代書人安村仙太郎」1枚。物件上有「員林出張所」用印3處;「施丁印」用印13處,以及土地登記號、順位、冊丁用印6處,共計23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施丁印
  • 日期
    年代: 昭和五年七月拾八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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