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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五年顏田持分杜賣證書

本物件為西元1916年(大正5年)顏田持分杜賣證書,張數為4張。戳記有19,為「臺中地方法院彰化登記所印」1枚、「臺中地方法院彰化登記所印」半截戳記3枚、「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印」1枚、「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半截戳記1枚、印章6枚、半截戳記1枚、印章半截6枚。立契人為顏田。杜賣證書,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7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馬芝堡瓦磘庄。顏田因乏金別創,將此田賣給連河、連勞。交易金額為金150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16~191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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