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元年詹仁立杜賣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68年(明治元年)詹仁立杜賣盡根契字,張數為3張。戳記有16,為「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彰化登記部所印」2枚、「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半截戳記3枚、「臺北地方法院□部印」1枚、「□□□彰化登記所」半截戳記2枚、「土地全部」印1枚、「胎借字」印1枚、印章5枚、半截印章1枚。立契人為詹仁。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3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馬芝堡瓦磘庄。詹仁因乏金要用,將此土地賣出林江、林期、林賜。交易金額為金300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68~18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