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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年抵當權者曾清根致抵當權設定者蔡根土受領證

本物件為昭和2年7月18日抵當權者曾清根致抵當權設定者蔡根土受領證。內容為昭和2年(1927)7月18日,南投郡南投街茄苳脚四壱八番地之債權者曾清根,收到債務者蔡根土一金150絲。此係於大正12年(1923)3月19日登記受附第777號,順位第8番,持分抵當權設定登記之債權額全部清償。辦理抵當權設定之土地,坐落南投郡南投街茄苳脚第537番,一田1甲3分1厘2毛。物件上有曾清根用印1枚,及臺中地方法院所屬司法代書人王飛英,用印「司法代書人王飛英」1枚,共印記2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曾清根
  • 日期
    年代: 昭和弍年七月拾八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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