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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五年林古立杜賣盡根收地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林古立杜賣盡根收地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2,印章2枚。立契人為林古。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穴坟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九張犁庄。林古因乏銀別創,將此穴坟賣給林活源兄弟。交易金額為價銀20大員。清代來台的漢人,亦注重風水寶地之說,對於先人的喪葬文化非常重視。此穴坟位在九張犁庄,由林活源兄弟買下,成為穴坟之全有權人。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2~190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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